首页 安全防御正文

为已离职同事提供专利证书(专利 离职)

离职员工能否领取原公司的专利奖励?

第七十七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更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更低不少于1000元。

第七十八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设计人前面没有任何限定,说明不管在职或者离职都应该受到奖励

关于员工离职专利奖励的问题

1、发明人不是专利权人。发明人主要有如下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法17条第1款);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专利法第16条,专利法实施细则76-78条)2、发明人不可以申请专利证书副本。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员工离职后把技术给别人申请专利算侵权吗?该员工不在发明人中

如果该技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即符合商业秘密的三要件而不仅仅是本单位自己声称为商业秘密,且原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上对知识产权有明确的约定,有可能算侵权。

如果该技术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或是在该商业秘密上的拓展(即超出了原商业秘密限定的范畴),就不能简单地算侵权。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约定。

这样的情况,如果打官司,时间和钱都不少花。

公司离职的同事跟我要公司的证件,如果我给了属于泄露公司秘密吗

都离职了,不能给的。肯定属于泄露公司秘密,在职也不能随便给,何况离职。没听说离职了还需要公司证件的事情,你问问他是要来干什么,了解一下先,但千万别给啊。会害自己的。

从公司离职后可不可以申请任职期间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专利

从公司离职后是否可以申请任职期间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专利要看离职的时间长短或个人是否与公司存在相应的知识产权协议。

一、在个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知识产权协议的情况下

如果离职时间达到1年以上,则可以以个人为申请人申请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专利;如果离职时间不到1年,则与公司工作相关的专利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能以个人为申请人申请专利。

二、在个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知识产权协议的情况下,依相应的协议办理。

专利法第六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了职务发明的定义及其管理办法。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