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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voc排放标准(voc排放标准国家标准)

关于VOC挥发性有机物的国内外标准

1、VOC挥发性有机物的国内标准:

我国执行的涂料国标《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 *** 》中VOC含量的定义是:“涂料中总挥发物含量扣减水分含量,即为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一般说来,材料中所含VOC越少,它对人体的危害就越轻微。涂料国标中对内墙涂料中VOC含量的要求是:不得高于每升200克。

国家新颁布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室内空气中TVOC的含量,已经成为评价居室室内空气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项目。在此标准中规定的TVOC含量为Ⅰ类民用建筑工程:0.5 mg/立方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0.6mg/立方米 。

2、VOC挥发性有机物的国外标准:

国外发达国家对涂料中VOC含量的限制很严格。以欧盟而言,一类(亚光类)涂料不得高于每升30克,二类(有光类)不得高于每升200克。

扩展资料:

VOC挥发性有机物的降解 *** :

1、活性吸附法:在有机废气治理工艺中 , 吸附是处理效果好、使用较广的 *** 之一 , 吸附剂有活性炭、硅藻土、沸石等 , 其中活性炭吸附应用最多。通过吸附系统 , 不仅可以使VOC浓度大大降低 , 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 而且吸附后通过气提解吸 , 收集物可回用于生产。

2、引风高空排放法:这是一般企业在装漆、砂磨等岗位使用最多、最简便的 *** 之一 , 其成本低、易操作、效果明显。但高空排放只是污染的转移 , 并没有真正解决污染问题 , 而引风机功力大小和风口安装高度又直接影响引风效果。

3、燃烧处理法:VOC为有机挥发性物质 , 易燃烧 , 可采用常温或催化氧化燃烧处理 , 气体由引风管道通入锅炉或焚烧炉燃烧 , 但对高温有机气体还要经过安全论证。此法处理比较完全, 基本可以把VOC转化为CO2 、H2O 。

4、吸收除气法:因VOC一般都溶解于柴油或200#汽油等有机溶剂 , 可用柴油或200#汽油吸收VOC, 吸收后的溶剂可用于燃料或稀释剂。这种 *** 操作方便、成本低 , 但吸收处理后一般尚有挥发气体残余 , 因有机溶剂本身易挥发 , 因此不能使VOC降为零 , 若遇高温 , 则吸收率更低。

5、冷凝收集法:对反应釜高温有机气体可采用冷凝收集 , 先用直冷凝再螺旋冷凝 , 该法除气效果明显 , 易操作、运行成本低 , 但对低沸点气体效果不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VOC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挥发性有机物

化工厂 voc排放量 一般有多少

什么是VOC?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其定义有好几种,例如,美国ASTM 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VOC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巴斯夫公司则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 *** 是根据沸点来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是指那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所以沸点超过250℃的那些物质不归入VOC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如美国的定义,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也不管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只强调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

可将这些VOC的定义分为二类,一类是普通意义上的VOC定义,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另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也就是说,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非常明显,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这也就是欧洲将溶剂按光化臭氧产生潜力来分类的原因.

voc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

在新发布的四大类产品VOCs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管控限值除了体现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的“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还针对各类产品成分特点、技术能力和高风险的污染物成分,规定了限用溶剂(如苯系物、卤代烃、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等)、重金属含量(如铅、镉、汞、铬等)、其他有害物质(如石棉作为船舶行业国际公约的重点管控污染物,被列入船舶涂料标准GB 38469-2019的有害物质 *** 中)等特定有害物质 *** 值,以便对具体产品类别相关的有害物质实施更精准科学的管控,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VOCs 无组织排放源执行的排放控制要求是什么?

VOCs 无组织排放源(指 VOCs 无组织废气收集后转变为有组织排放),执行的排放控制要求有两方面:

一是排放浓度控制。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二是处理效率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规定:收集的废气中 NMHC初始排放速率≥ 3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以上规定的目的是针对 VOCs 通风排放的特点(气量规模大、浓度低,浓度达标容易,但总量并未减少),通过对大源实施“排放浓度 + 处理效率”双指标控制,有效减少 VOCs 排放量;对小源则简化了要求,仅要求排放浓度达标。

三、概括起来,如下表:

VOC的排放量怎么计算

VOCs排放量计算 *** 包括物料衡算法、公式法、实测法、系数法。

石油化工、涂料油墨制造行业根据VOCs污染源项不同及计算数据获取情况分别采用实测法、公式法、系数法计算各污染源项VOCs排放量,优先采用实测法和公式法,无相关数据时采用系数法。印刷、表面涂装等有机溶剂使用行业采用物料衡算法计算VOCs排放量。

(一)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法中,VOCs产生量与去除量之差值核定为VOCs排放量。VOCs产生量为VOCs投用量与VOCs回收量之差。

(二)公式法

公式法中,VOCs产生量与去除量之差值核定为VOCs排放量。

(三)实测法

实测法包括在线监测、手工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1.在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相关固定污染源VOCs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联网等规范之前,优先采用手工监测数据进行VOCs排放量计算,国家或省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规范或技术要求发布实施后,可采用VOCs在线监测数据的核算期平均值作为VOCs排放量计算依据。

2.核算周期内有多次手工监测时,可采用算术平均值作为排放量计算依据。采样监测时,企业收集废气至排气筒的所有生产线应处在正常稳定生产状态,可反映企业典型产能工况。

3.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作为抽查比对和弄虚作假行为判定执法的依据,监督性监测数据与企业手工监测数据比对数据偏离超过20%的,该季度采用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VOCs排放量。

4.污染控制设施的VOCs去除量/去除率根据实测结果计算。企业未安装污染控制设施或有污染控制设施但未能提供监测数据证明其去除量/去除率的,该污染控制设施的VOCs去除量/去除率按零计。

(四)系数法。

系数法中,企业排污环节相应的活动水平信息和产污系数的乘积同时考虑集气设施的集气效率和污染控制设施的去除效率核定为VOCs排放量。

ov排放标准

苯,甲苯,硝基苯类,苯胺类,丙烯醛等更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17,60,20,25,20毫克等。

VOC是空气污染物。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但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VOC是在常温下,沸点50度至260度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VOC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度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度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VOC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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