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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时关于中文译文(专利授权英语翻译)

翻译外国专利如何申请无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举证原则,需提交哪些证

一、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的分配也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无效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作为有诉讼经验的律师,对举证义务承担和举证责任分配的理解一般是比较到位的,对证据证明力的强弱、证据链是否完整能及时作出预判。还比如对证据优势原则、 证据证明事实的盖然性原则的运用是其他专业人员所不及的,虽然这些证据原则在专利无效程序中的适用没有被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早已运用,《审查指南》也规 定可参考民事诉讼对证据的规定。因此在结合无效理由组织证据或针对对方证据的反驳上律师具有一定的优势,当然,前提是律师必须懂专利,懂专利无效程序的特 殊性,懂专利无效的精髓—尤其是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及专利申请文件公开程度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同时具备专利 *** 人资格的律师在专利宣告无效程序中应该有更 大的作为。

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需提交哪些证据

专利宣告无效程序中对证据的提交有特殊的要求,一是无效宣告请求受理时对证据的要求,二是无效请求受理后对证据提交的要求,三是对逾。

1、无效请求受理时对证据的要求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之一款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在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请求书的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结合提交的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3.3的规定,“请求人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的,或者提交有证据但未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的,或者未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以上规定显示,专利无效请求受理时对证据的要求显然有别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立案证据的要求。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1节明确指出合议组通常仅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由此可见,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不仅是程序能否启动的形式要件,更是无效宣告请求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2、无效请求受理后对补充证据提交的举证期限

在专利无效程序中,举证期限有重要的意义,超过举证期限举证一旦未被专利复审委员会考虑,往往会成为影响本次无效程序胜败的决定因素。

2.1、申请人的举证

《审 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 4.3.1的规定:(1)、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 员会不予考虑。(2)、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ⅰ)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 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ⅱ)在口头审理辩论 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证据具体说明相 关无效理由的。(3)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2.2、专利权人的举证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3.2规定:“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后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

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不符合上述期限规定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所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从 《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我们发现,专利无效对证据要求明显区别于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程序是:在规定举证期限的同时还必须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具体的说明,按 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的《新专利法详解》第420-421页中的解释,是指:一方面请求人应该指明所提供的每一项证据的目的,也就是该证据是用来说明 什么问题的;另一方面,请求人对其主张的每一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在需要有证据支持时,例如不具备新颖性等,均应该有起码的证据予以支持。请求人不应提 交对其请求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的证据,也不应提出没有依据的无效主张。换言之,请求人要将所提交的证据与无效宣告的理由一一对应,专利权人要根据证据具体说 明其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而在诉讼程序中,我们只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就行了,不一定非要说明具体的理由,可以留 待在庭审中根据案情的要求具体阐明提交证据的证明目的,显然,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对证据提交的要求更未严格。

3、对于逾期证据的提交

《专 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逾期增加理由或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可以”不予考虑,并非一概不予考虑,也就是说,法律上仍存在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予以考虑”的裁量权,并没有把路堵死。该条规定的可以理解为:对于请求人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则“不予考虑”体现的是一般 原则,而“可以考虑”是例外原则。但何时“可以考虑”?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未明确,这就给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如何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6条进行解释留下空间。会 导致复审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引发请求人搞证据突然袭击,致使专利权人在口头审理中仓促应战,影响审理质量并对专利权人不公。

专利申请文件翻译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各国企业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在企业的全球化进程中,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各国一般都要求以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翻译成本国语言的译文作为审查依据。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翻译,对最终专利申请能否获得授权意义重大,那么专利申请文件翻译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利申请文件翻译要注意哪些问题?1.不熟悉专利法及相关法规,随意翻译导致译文不符合某些硬性规定。例如,有些译员将发明名称中的gambling game/casino轻率地翻译为赌博/赌场,而根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之一章第3.1.1节的规定,发明创造与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资深译员在熟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对此类措辞非常敏感,在仔细研究上下文后,发现该申请描述的只是游乐场中的投币游戏机,因此通过稍微的术语调整即可避免该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被直接驳回的风险。2.对原文的增译、漏译或误译,导致将原始保护范围扩大或缩小。例如,在专利文献中milk往往被译为牛奶。而资深译员会根据具体语境斟酌术语适用的恰当范围,因此在涉及奶制品的申请文件中,奶往往替代于牛奶使用,以免排除了除牛奶之外的其他奶类从而缩小保护范围。3.对于术语的统一和区分不够准确,导致译文指代不清,最终导致技术方案无效。例如,das Motormoment des Verbrennung *** otors und das Motormoment des Elektromotors Null eingestellt werden(德语)根据字面意义被译为将该内燃发动机的发动机力矩和该电动机的发动机力矩设定为大于零。但按照严格的质量标准,翻译并不是对单个单词的译文的机械罗列,而必须考虑整句的准确及合理性。在此句子中,Motormoment被译为发动机力矩会让中文表达电动机的发动机力矩产生矛盾,换成机动力矩将会更合适。4.对原文的理解不到位,导致译文与原文含义相去甚远,最终导致技术方案无效。例如,原文中表达将这些设备分组,对组提供单个的标识符被译为dividing the devices into a group, the group being provided with a single identifier。分析原句,原译文可能是因为中文单个的使用而判定组为一个。但在严格的翻译规范中,翻译必须是结合附图、结合上下文进行综合的理解和确定后再进行的工作。在此例中,依据中文的表达习惯,一般会是将很多东西分成多个组,且从附图中来看的确是被分成了n个组,而中文单个除了表达仅一个之外,也能表达一个一个的的意思,正确译文应是dividing the devices into groups,the groups being provided with individual identifiers。关于专利申请文件翻译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 ***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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