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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提交申请就有优先权(什么是专利申请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中国(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境内(外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获得优先权。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什么是专利优先权?如何取得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某一国家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就同一标的在中国境内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的日期。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这项权利。专利优先权的目的是排除那些在其他国家剽窃专利的人可能首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可能性。

专利优先权申请的要求是什么。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首次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副本;逾期未作出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手续应当在书面陈述中写明首次申请专利,即在先申请专利的日期、申请号和受理国家;书面声明未载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国家的,视为未作出声明。

优先权是申请的权利。在国外申请优先权,如果申请人的之一次申请被接受,外国必须与中国共同参加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与中国签署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定,或承认中国公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之一份申请必须是外国专利局在优先权日接受并提出的正式申请。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本条件;国内优先权的申请,必须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在提出后一项申请时,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国内优先权,或者已经被授予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之一项申请,不作为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无论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国内优先权,后一项申请应当与前一项申请具有相同的主题。后一项申请超过前一项申请的标的的,不享有优先权,只能对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对于联合申请,其中一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他们也可以分别享有优先日期;申请国内优先权的,只要后一项申请的主题与前一项申请的主题相同,专利申请的类型可以改变,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在中国,后一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后一申请人必须是前一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优先权的同时作出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上一次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超过期限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什么叫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之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之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就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怎样要求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之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之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是什么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所有权人依照专利法所享有的,就其发明创造之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专利作品重复进行专利申请的,且其在后申请以之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的权利。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之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专利优先权

行使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方式:1、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之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2、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且在之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之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之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之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之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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