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要求考试试题(专利法题库及答案)
知识产权考试题目,急求高手帮忙解答?
你这题是不是专利法改法之前的题?拿之一题来说,现在是绝对新颖性原则了。所以之一题应该没正确答案
2.D 3B 4C 5B 6D 7D 8A 9B 10B 11A 12D 13C
39 ABCD 40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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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保护期限的确定。专利保护时限20年(发明)或者10年(新型)都是自申请日起算的,什么时候届满根据申请日确定。
2.专利性的确定。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是一般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的(抵触申请除外),现有技术的是根据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是优先权日)确定的,申请日前公开的就是现有技术,此后的就不是。也就是说,有没有专利性,可能就是一天之差。一般在国外,专利的申请的时间,申请人是抓的很紧的。
42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具有以下特征:
(1)承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
(3)外观设计必须能够适于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
(5)外观设计可是立体的,也可是平面的。
431)使用的目的不同
装潢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引起人们对商品的美感和需求欲望;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即把不同企业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区别开来;商标是表明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商品的标记。以示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销售者。
2)专用性不同
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亦无须注册,任何人都可根据市场和顾客的需要,随时加以变动或改进使。但有时商品装横的包装图案作为其商标依法注册,则该商品装潢又有商标性质、具有商标专用性,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专用来区别生产者或经营者及其商品的。商标一旦依法注册,商标所有者便取得商标专用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类的商标,否则即为侵权。
(3)表达的内容不同
装潢的立意在于介绍、渲染和美化商品内容,装潢的内容必须与商品的内容相一致;商标表示的形式为文字、图形、记号或其组合,并且须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必须使用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并行销于市场,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所注册的商标一致,不得更改。
一道司法考试专利法的题目
1、 C.自2007年12月1日起20年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细则第十一条 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2、ABC
A、权利用尽(平行进口),不侵权。
B、科研为目的,不侵权。
C、波拉例外,不侵权。
D、甲的优先权日早于乙的必要准备时间,不符合先用权的原则。乙侵权。
专利 题目
没有图哦。。。。就文字所述的内容答一下吧。。
1、判断乙、丙是否侵权,应当以乙、丙的产品与甲专利专利的权利要求对比。如果乙、丙的产品的主要技术特征涵盖了甲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则构成侵权。
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甲厂电暖鞋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包括:鞋大底、鞋中底、鞋帮、在鞋大底和鞋中底部位设有空腔、在该空腔处放置一个韧性加热体、该加热体通过导线与电源接头相连、电源接头接于3.6-30V直流电源上。
3、乙的主要技术特征包括:
鞋大底、鞋中底、鞋帮、鞋带、鞋后掌,加热体、导热板、导线、电源接头、直流电源。其中的加热体为为纤维织物浸涂发热材料制成的电热膜,该加热体通过导线与12V直流电源连接。在鞋中底和鞋大底之间设有空腔,加热体放置在该空腔内的前脚掌处,直流电源放在该空腔的后脚掌处。鞋后掌设置在鞋大底底部后方;鞋帮与鞋底都是牛皮的,鞋帮的颜色为红色。
丙的主要技术特征包括:
鞋大底、鞋中底、鞋垫、鞋帮、鞋带、鞋后掌,在鞋大底和鞋中底设置有空腔,在空腔中放置充电电瓶,鞋垫及鞋帮内有发热丝,鞋垫和鞋底之间的活动垫片上有充电接口和电热开关。
4、电暖鞋乙的主要技术特征涵盖了甲专利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故落入甲厂电暖鞋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了侵权。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过程中,没有经过实质审查。甲专利公开了乙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乙专利存在新颖性、创造性缺陷,可以被无效。
5、电暖鞋丙的主要技术特征没有涵盖甲专利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
OK咯,至少30分。。
几道知识产权专利疑题(更佳答案悬赏达到300分)
上过一次当,当时有人悬赏100分。我答得很好,但是分给了答得很烂的人。估计得分的那个是问问题的马甲。我不想答你的题,除非先给分。
鉴于你的水平很低,这次我就用特殊的方式来解答你的疑问吧!
新颖性是什么呢?
假定你说的前两年申请的专利,我们姑且称为技术方案甲,有A、B、C三个技术特征;即甲=A+B+C
那么,当你要申请的专利,姑且称为技术方案乙,在以下情形时,没有新颖性:
1、乙=A+B+C
2、乙=A+b+C,其中b包括B
3、乙=A+B(这种情况下,有时候有新颖性,如为要素缺省的发明创造,就有新颖性)
在以下情形时,有新颖性:
1、乙=A+B+C+D
2、乙=A+B+D
3、乙=A+b’+D,其中b’属于B
你的专利申请属于哪种情形,你自己套吧。
我就答一个。我只要你十分,不过分吧!我不想全答,实在怕上当。我就是来赚分的。你问我答,你给分我赚分,天经地义。不给分的话,以后不答你的问题。
帮忙解答一道专利 *** 人考试题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
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
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bai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扩展资料:
专利 *** 人职业介绍:
专利 *** 人是指专门为专利申请者办理整个申请专利的手续,包括撰写各类申请文件并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申请,直至专利申请人拿到专利授权证书为止的专业人员。
①、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②、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③、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④、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 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⑤、接受聘请,指派专利 *** 人担任专利顾问。
⑥、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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