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的女同事被男同事操的视频的简单介绍
被男同事强行拖进房间发生暧昧,后来怎样了呢?
原本以为同事只是想加个好友聊聊天,没想到对方却“另有所图”,还先后两次把她生拉硬拽到住所,之一次就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第二次更喊上了另一位男同事……
但令人不解的是,她没有选择报警,甚至在其他人报警后,还请求公安机关饶了男同事,并表示自己对这样的事情“不在乎”,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做出这样令人不解的选择?
两次被男同事拽到住处
今年6月的一天,在宁波某工厂工作的女子小张手机上收到一条好友添加请求,对方是厂里的员工小陈。小张没有多想,就点了“确认”。
此后,小陈经常通过手机找小张聊天,不停嘘寒问暖,偶尔还送一些小礼物。小张告诉小陈,自己已婚,有个6岁的儿子。而小陈却说,自己是单身,就想找个对象结婚过日子。虽然是话不投机,但两人仍维持着这种说不明道不清的关系。
一天早晨,小陈向小张发送了多条暧昧信息,但小张没有理会。到了晚上,小陈来到小张宿舍,见她一个人坐在床上玩手机,便邀她到自己的宿舍坐坐,小张没同意。不料,小陈一把拽住小张的胳膊,将她生拉硬拽到自己住处。“就我一个人在,陪我聊聊天就行。”
小张答应了,走进房间,坐到了床上。两人聊了一会,小陈见小张对自己不那么抗拒,便向她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
“你收了我这么多礼物,要听我的话!”小陈说。小张表示拒绝,并说自己会退还礼物。见小张要离开,小陈迅速将房门锁上,将小张按倒在床上……
第二天下午,小陈和同事说了头天晚上发生的事。
“小心她告你 *** !”同事说。
“没事的,我们是情侣,她不会告我的。”小陈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另一个同事小徐的耳中,他暗示小陈,也想和小张 *** 。自认为和小张关系亲密的小陈答应了,他让小徐来到自己住处后,故伎重施,将小张硬拉到房间。小张见房间里还有其他人,就使劲挣脱,跑回了自己宿舍。
回到房间后,小张向小陈发消息质问: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小陈连连发信息道歉,不过小张都没有理会。
小张的室友见她神情慌张,低头不语,手臂上还有多道紫红色的印痕,便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得知小陈的所作所为后,室友报了警。
周边人说她反映迟钝
由于此案可能涉嫌 *** ,警方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取证。在与小张的沟通中,民警发现她的精神状况有些异常。
对于与非配偶发生性关系,小张不仅没有表现出一般人常见的害怕、不安等情绪,甚至表示这件事不应该报警,还屡次请求民警“放了”对方。民警还发现,小张讲话多了,就会出现反应迟缓、语言表达不清楚等状况,这一点也从小张的亲友处得到了印证。
“认识小张是在2018年,她现在这份工作也是我介绍的。”小张的一位闺蜜说,她也发现,平时即使是沟通一些简单的事情,也要向小张重复表达好几次。
小张所在工厂的一位组长反映,她的学习能力较弱,反应也比较慢。“她好像怎么教都教不会,因为工作能力问题,别的工友在工作上都不是很喜欢与她配合。”该组长说,后来把小张调到了工作内容相对简单的组,她也很难胜任。
但小张的母亲却表示,女儿不存在精神或智力问题。她说,小张受过正式教育,只是成绩比别的孩子差一点,平时做饭、洗衣等生活日常都能独立完成。
小张到底有没有精神或智力方面的疾病?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小陈的行为是否涉嫌 *** 。鉴于此,警方聘请了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小张进行相关鉴定。
司法鉴定找出原因
鉴定中,鉴定人发现,小张除了知道小陈的姓名,其他信息都说不上来,甚至连一些常识性问题都答不出,也说不清自己做的是什么工作。经过鉴定,小张被诊断为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对‘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定,需要先判定被鉴定人是否有精神障碍。”鉴定人说,对于像小张这样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者或其他一些精神障碍患者,需要再考察其辨认能力受损程度,评定相应等级,也就是判断被鉴定人在自己的性不可侵犯权利遭到侵害时,对自身所受的侵害或者相应后果是否具有足够的实质性理解能力。“这就要从被鉴定人能否理解何为发生性关系、何为正当的性关系、何为 *** 、发生性行为时是否有反抗、能否理解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后对自己的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判断。”
“你知道发生性关系的后果吗?”鉴定人发问。
“我知道,我害怕怀孕生小孩要打针。”小张回答说,但她不知道“后果”一词有什么其他意思。
“那你担不担心别人会知道这件事?”
“我不在乎。”
“你觉得这件事情,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我和他都有错,我不该让室友报警,求求你们放了他吧!”
在接触过程中鉴定人认为,小张情绪基本稳定,对于与非配偶发生性关系没有明显的后悔、羞耻、痛苦等表现,行为较幼稚。
随后,民警带小张到医院进行了智力测验并评估了其日常生活能力,结果显示,小张的智力水平轻度低下,日常生活能力也较一般人弱。
“小张虽然接受过教育,有婚育史,对一般的生理常识有初浅的了解,但对两性行为的意义及后果,尤其对身体和名誉上可能造成的损害理解较肤浅。通俗点讲就是,她对自身性不可侵犯权利的认识与维护能力较差。”综合各方面情况,鉴定人最终评定,小张属于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
鉴定人介绍,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判定分为有性自我防卫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和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三个等级。“根据鉴定结果,在本案中,小陈已涉嫌犯罪。”民警告诉记者。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鉴定人说
患有精神障碍的女性群体,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受到各种侵害。有些女性因精神障碍的影响甚至会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有一些男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这些女性发生了性行为,从而面临受到法律制裁的情况。因此,女性的性自我防卫能力(性行为能力)鉴定很关键。
在此,也呼吁大家和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女性,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监护。同时警示那些想占便宜的人,审判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单位一男同事趁女同事不注意,看看她上面,又看看下半身,为什么?我喜欢那个女同事
说明这个女人有气质,往往被人欣赏,在打量他的人对她打主意了。只等时机,你喜欢就赶紧表白。
女子被男同事以 *** 相威胁,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33次,如何定性?
男同事的行为,已经明显的涉嫌构成触犯 *** 罪了。因为两人性关系的发生,并非是出于女方的自愿。而是在男方以公开女方 *** 相威胁的情形下,在男方的胁迫之下而被迫发生的性关系。而我国刑法对 *** 犯罪的构成要件,也明确的规定。其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的胁迫,是包含各种各样不同手段的。也就是说它既包含身体上的强制胁迫行为,同时也包含精神上的胁迫行为。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利用对方醉酒神智不清。或者在药物麻醉状态下,或者因身体的原因无法做出反抗。也就说只要是强制胁迫的,或者是对方无力反抗的,或者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妇女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其行为都被认定为是 *** 犯罪。
那么在此一案件中,有一个情节有可能,会引发人们的误会或者疑惑。那就是男同事又是怎样持有女方 *** 的!这种情况就社会中常见的情况来看,更大的可能就是。以前两人曾经保有过男女 *** 关系。而 *** 也完全就极有可能是在那个时候,被男方所取得的。而 *** 的存在,对于女方来说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的。不然男方也无法胁迫控制到女方的行为。那么后来两人因为其他的原因而分手,但男方却对女方苦苦纠缠。并以其公开其 *** 相威胁,胁迫女方33次与之发生性关系。
如果情况是这样一种状态,那么对男方涉嫌构成 *** 的定性,则毫无影响。因为 *** 的取得,确实是在两人保持着男女性关系时所取得。但两人分手以后,男方则对女方以公开其 *** 相威胁,胁迫女方继续与他保持性关系。而男方的这种行为,则明显的是有违女方的意愿。而在婚外的男女关系中。只要是有违女方的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法律都认定其行为构成 *** 犯罪。
所以,在此案件中。男方的行为涉嫌构成 *** 犯罪,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但这其中的一些情节,也确实应该给大家是一种警醒。女方草率的与对方发生两性关系,并在这行为中使对方获取到了,自己的一些不雅的 *** 。虽然这些行为并不影响对男方的定罪认定。的对于女方来说,则是由于自己的这些草率且不负责任的行为。无谓的给自己招来了这些祸端,这不能不说是一起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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