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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制度(法院调解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怎么解决?

1. 家庭诉讼和合作法

Diacoff:家庭诉讼的定义,家庭法律师将离婚诉讼程序描述为“累人、昂贵、拖沓、不可预测、压力大,以及许多其他不讨人喜欢的条款”。

Stuart Webb是家庭法律师,对诉讼不满。他非常不喜欢实践法,所以创办了合作法collaborative law。这也是解决调解纠纷的一种手段,是律师促成的谈判形式。这是为数不多的可归责于个人的ADR形式,是在家庭调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解决家庭纠纷的过程。

2. 要素

过程的本质是非对抗性的。

Merlin:为合作法律程序建立统一的实践体系。国家的政策是鼓励通过自愿解决程序和平解决争端和早日解决未决诉讼。合作法律程序是独特的非对抗性程序,它保留了当事人之间的工作关系,减少了诉讼的情感和经济损失。

所有当事人和律师在程序开始时通过合同协议同意的四个关键要素:

2.1 取消资格协议-律师必须同意。

如果没有解决办法,他们在争端中的参与将停止。如果索赔进入诉讼程序,他们不能在诉讼中代表当事人行事——取消自己的诉讼资格。

2.2 双方同意真诚协商——自愿向对方披露所有信息和文件

2.3 双方同意坦诚的义务——自愿向对方披露所有相关证据

2.4 对程序一部分披露的所有信息保密

3. 工作原理

3.1 以正常方式进行客户讨论后——双方之间正常准备和交换材料

3.2 安排四方会议-双方及其律师出席-所有人都可以交谈,互相提问

3.3 律师和当事人也可以在会议之间交流

3.4 在任何时候,双方都可以自由地相互交谈(只要有律师在场),也可以与对方律师交谈

3.5 这个过程就像中介,是私人的

3.6 会议的目的是确保各方自己的参与远远超过诉讼或传统的律师主导的谈判。当事人的参与程度更接近调解

3.7 目的在于在法院外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各方放弃其姿态以及诉讼和谈判的对立

3.8 过程旨在鼓励双方坦诚、开放和合作

4. 优点

4.1 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产生更佳的离婚后解决方案

4.2 减少冲突,更好地解决问题

4.3 因为冲突较少,比诉讼更快、更便宜,就像调解比诉讼更快更便宜一样

Lande:但是实证研究发现表明,这过程可能不如支持者建议的那么好。

Diacoff:合作法律程序是实现持久解决的更快、更便宜的途径,它进一步有助于减少家庭资源在争端上的浪费,这将在未来为家庭和儿童带来更少的问题,同样因为这一过程更快地得到解决,这意味着双方在争端上花费更少的时间和精力,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发展新生活和照顾他们的孩子。

5. 合作法的两种变体

合作离婚—跨学科团队实践

合作法co-operative law:不涉及取消资格协议,因此如果需要诉讼,律师可以继续工作。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发生婚姻家庭纠纷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自行协商。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共同寻找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共同协商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 *** 。以协商方式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

(2)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街坊邻居、亲戚其有关组织可以出面调停,做好双方的说服工作。调解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比较正式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婚姻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 *** 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个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在特定情况下,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

(3)提起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节,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应注意以下事项:①调解要以促进家庭和睦为目标,注意调解的方式 *** ,多采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 *** ,以亲情感人,以情理服人;②调解时还应多使用换位思考的 *** ,一方面调解员自身应富有人情味,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另一方面让当事人以诚信的态度进行换位思考,学会从别人的角度出发,取得他人的理解、支持和谅解;③调解要处理好家庭内部矛盾,注意方式技巧的灵活运用,应根据情形多适用动员多种力量协同作战的 *** ,尤其应对家庭中有威信的成员启发开导,让其协助做思想工作,可根据案情较多地适用座谈会调解的方式;④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应以疏导教育、解决思想问题为主,但对一些涉及实际困难所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应及时施以援手,积极与有关部门或所在的村、居联系,在可能的条件下帮助解决。

家庭纠纷调解法律法规

对于家庭婚姻及亲戚关系的处理,我有一些建议:

1、一分谦让,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事事针尖对麦芒,多给对方说的机会,多为对方着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亲情无价。

2、一分惊喜,制造戏剧化效果,往往很多矛盾在玩笑中灰飞烟灭。

3、二分责任,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多为家庭做一点,少为自己考虑一些。

4、二分沟通,很多矛盾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从而使矛盾激化。

5、四分豁达,人生短暂,应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凡事想开点,不要事事斤斤计较,不要勾心斗角,不要贪小便宜,心胸开阔一点,乐于感恩的人活得轻松愉快

请问调解家庭纠纷部门都有哪些?需要怎么做?想要详细的介绍

家庭纠纷有婆媳矛盾、夫妻矛盾、分家析产、继承等,一般是先自己家人、找亲戚朋友协商解决,不行再找居委会、村委会调解,最后是去法院起诉。

一、近年来婚姻家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

道德观念的变化造成的矛盾纠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庭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因婚外恋导致的家庭纠纷日益增多。非法同居、 *** 、找情人等现象已屡见不鲜。从我街妇女组织接到的来信来访中,婚外恋导致的家庭纠纷在逐年上升。

家庭暴力问题造成的矛盾纠纷。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等思想仍存在,他们认为殴打、虐待妻子是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有的受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对家庭不负责任,至使赌博、酗酒、吸毒、第三者插足和“情人现象”日益增多,这些原因使家庭暴力越过以住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扩展到社会各阶层中,而且带有强烈的敌对性和攻击性。

婚姻家庭关系个性化造成的矛盾纠纷。目前“个性不合”是离婚居首位的理由。这是现代社会尊重人的个体价值,人的个性得到张扬的反映。然而在家庭生活中过分强调个性,必须影响家庭关系的协调。夫妻关系的维系主要靠双方彼此认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心理、情感和文化素养上应同步发展,否则婚姻就存在潜在的危机。但许多家庭对此缺乏认识,结婚后,仍过分强调个性,经常抱怨对方不能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很少考虑如何去适应对方和彼此适应,忽略了夫妻感情的培养和交流,致使双方出现观念和情感的落差,最终导致感情的破裂。

二、造成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原因

市场经济对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不少家庭成员面临着分流、下岗以及快节奏、高效能、高风险职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加之现代社会人们的主体意识日益复苏,致使两性关系的矛盾越来越难调适。不少夫妻本来怀着美好的向往进入婚姻,但由于不善于化解社会压力和家庭矛盾,致使本该有希望挽救的婚姻一步一步走向死胡同。市场经济对当代婚姻家庭关系的冲击还表现在利益驱动迫使现代人的婚恋观、价值观受到影响。以能否赚到大钱作为择偶标准、以赚钱多少决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为了金钱不惜作为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有了钱就寻找 *** 等现象屡见不鲜。

女性综合素质偏低使她们很难走出弱势群体的阴影。传统的“女子天生不如男”、“读书好不如嫁得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命中注定”、“逆来顺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与男性一样在职场上拼杀,但回到家里却生活在传统封建思想的阴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冲突中往往走极端,要么逆来顺受,委屈求全;要么穷追猛打,大吵大闹;要么偏激狭隘,走上绝路;有的女性法制观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实婚姻,但仍愿意与男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有的明知做第三者不合法,仍与有妇之夫同居;有的女性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对家庭矛盾的综合整治缺乏系统健全的监控。家庭矛盾的深化,往往有其产生——积累——爆发的过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现之初给予必要的疏导,可能杜绝不必要的后果发生。但在现实社会中,有些调解部门对家庭纠纷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麻痹大意,致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我国的《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在现实中,由于条款操作有一定难度或执行有一定的弹性,有些钻法律空子。如重婚罪的界定、家庭暴力程度的鉴定等,往往很难一一落到实处,形成了“法律上的条款不等于实际执行”这样一种尴尬局面。

三、如何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提高对婚姻家庭调解的认识。家庭矛盾的隐私性使“清官难断家务事”成为千百年来人们的信条,在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时,往往采取不作褒贬,息事宁人的中立态度,而婚姻家庭纠纷,都有种种感情纠葛,“剪不断,理还乱”,有的甚至经年累月,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调解,一朝发泄,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选择,影响社会的稳定。

注重调解 *** 。调解人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对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现状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要注重调解 *** ,提高调解质量。如对一些因家庭债务引起的纠纷,采取褒奖激励法,通过对当事人夸奖、表扬、鼓励,激发当事人情绪,有利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对因过分强调个性引起的纠纷,采取分析过错法,指明各自的过错,让当事人对纠纷的处理进行自我估量;对曾经夫妻感情基础深厚的家庭,采取唤起旧情法,寻找矛盾调和点,选准感化点,用他们之间尚存的真情,唤醒双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

对因一方不仅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同时在道德上也具有强烈的可谴责性引起的纠纷,采取批评教育法,这样不仅可促进当事人反省,也发挥了调解人员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中的作用;对因家庭小事日积月累引起的纠纷,采取耐心倾听法,让当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气发泄出来,当事人在充分发表意见后,气就消了大半,这时候,再引导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剖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反省自身,另一方见对方认识到不对,也会顺着台阶往下走,这样,调解工作就好做了。

健全调解机制。一是要健全协调机制。婚姻家庭纠纷具有广泛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有是单靠一个部门,往往孤掌难鸣,心有余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现象。要建立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疑难和重点纠纷进行联合调解,不断提高调解的效果。二是完善处罚制度。由于目前的法律在现实执行中有一定的难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仅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来愈严重,要认真贯彻“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则,严厉谴责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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