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
国家专利示范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专利示范企业也称全国专利示范企业,是由国家专利局协调管理司组织评审的,每个省区有一两家,考虑到全国知识产权基本情况的实际差异,并无统一评选标准,申报企业可直接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了解当地的申报条件。
010-62083114转协调管理司
唉,这就是我们的 *** 办事态度阿。我不方便在网上给你我认识专利局的人的 *** ,你可以找你们 *** 的事务所,让他们请他们熟悉的审察员把 *** 转进去。
怎样申请成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2、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 *** 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4、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5 、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专利申请的话,这一点我们可以合作
如何申报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需要准备申报材料,并且需要符合申报的条件才能申报。
申报条件
(一)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状况良好;
(三)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的各类专利20项以上或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国外发明专利3项以上;
(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盈利。其中专利产品年产值5千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
(六)企业已被认定为县(市、区)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专利工作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与发展规划、专利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情况等;
(三)授权专利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通知书。受让或许可实施的专利提供相应法律文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参考资料:
如何组织单位开展专利申请的通知
范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沪知局[2012]13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我局近期组织开展201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不再申报。
(三)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二、申报受理
(一)企业由注册地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初审推荐。
(二)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由市教委受理并初审推荐。
(三)事业类科研院所由市科委受理并初审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企事业单位注册或登记证明。
(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7月1日-7月20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向受理部门归口申报;受理部门组织好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按时将初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根据《认定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认定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的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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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什么时候申报
2015年度台州市示范企业申报现已开始,根据台州市知识产权局通知,申报2015年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单位经县(市、区)科技局签署意见,于8月31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具体通文如下:
台科[2015]16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专利)局(办):
为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和《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2〕1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申报与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根据《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2〕18号)规定,申报2015年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单位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包括: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专利工作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与发展规划、专利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情况等,授权专利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通知书、受让或许可实施的专利提供相应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县(市、区)科技局签署意见,于8月31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复核工作
根据《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2〕18号)规定,市科技局将委托县(市、区)科技局对所在县(市、区)2004、2005、2006、2009及2012年度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进行一次复核(已获省专利示范企业的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省级复核,不再参加市级复核)。各县(市、区)科技局于8月31日前按如下要求组织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汇总(见附件3)报市知识产权局。
(一)参加复核的企业要以2014年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复核表(2015年)》(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核材料上报市知识产权局(一式二份)。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上报材料,经实地抽查和综合评审后,公布复核结果。凡复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
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5月7日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资助
1、资助对象
专利之一申请人为本市确有困难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
2、资助范围
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单位向外国申请的发明专利。
3、资助标准
国内专利申请资助
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更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更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每项发明专利更高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其余部分用于对年费、登记费、维持费、印花税等费用的资助。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书附加费)按实际支出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更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其他单位和个人: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更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的半数资助。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更高资助标准为15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不足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
4、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
国外专利申请资助:
单位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项。
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
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时,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获得国外专利申请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单位申请人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外国申请专利10项以上(含10项),对其年度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万元人民币。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什么条件
01、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
02、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申报知识产权专员1人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
03、申报年度前三年(数据时间限定为2014年至2016年)共申请专利1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件以上;同时获得授权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件以上。
04、近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05、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申报年度前三年保持盈利。
06、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经行政最终或司法终审认定的行为。
如何申报标准化示范企业
企业申报时应提交的材料1、嘉善县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涉及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在有效期内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证书复印件;4、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统计证明材料(县统计局);5、上一年度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年销售利税率县内排名的证明材料(可有县行业协会、外经贸局、经贸局、财政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出具排名证明);6、上一年度用户对主要产品满意率(度)的评价材料;7、企业主要产品近两年内质量监督抽查检测报告复印件;8、企业近两年内省级以上新产品或专利产品的证明材料;9、企业建有县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的证明材料;10、企业有关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效的证实性材料。 附件:1、“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2、嘉善县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表。 附件1:“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1、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企业产品批量生产已满二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000万元)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年销售利税率居县内同类企业前列;2、企业为在有效期内的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企业标准体系文件齐全,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要;3、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后劲,其技术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近两年内有省以上新产品或专利产品研发成功并投放市场;4、企业建有县级以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研发和检验、检测设备能基本满足企业生产需要;5、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6、企业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如:是省、国家级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是省级(AAA)、国家级(A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符合第4条、第6条条件的企业可优先认定。” 附件2 : 嘉善县标准化示范企业申 报 表 企业名称 (盖章)联系人 联系 *** /手机 申请日期 嘉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产品归口行业 法定代表人 标准化管理机构名称 上年度产品 销售收入 标准化主管人员姓名 企业员工人数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量 主要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采用标准编号采用程度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同修改 企业标准体系初次建立时间年 月 日企业标准体系运行时间年,通过 次复审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情况时间年 月 日级别 证书号 企业标准化工 作取得明显成 效自我评价(不少于1500字,可附页) 申报企业意见(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镇 *** (县经济开发区)意见(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经济类型填写企业的经济性质,如:国有、集体、私营、股份、三资等;产品归口行业填写企业主导产品归口的行业,如:食品、纺织丝绸、轻工、化工、建材、冶金、机械、电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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