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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账面余额500万元(专利权入账价值)

企业 *** 专利权,如何纳税?500万的界定有没有最新政策?

*** 专利权应属于 *** 无形资产所得。要交:营业税:100*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7%=0.35万元教育费附加:5*3%=0.15万元个人所得税:(100-5-0.35-0.15)*20%=18.9万元如果你处还有地方教育费附加,还要扣除地方教育费附加款。由于 *** 专利权是财产 *** 所得,非专利使用所得,故不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要按收入全额*20%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得作任何费用扣除。即要交个人所得税:100*20%=20万元。

这道题如何写会计分录?

选 C 30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是500-200-50=250(万元)

无形资产 *** 价格是280万元

*** 无形资产净收益是250-250=30(万元)

会计问题

1)取得该项专利技术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000

这一笔分录的意思是,A企业出租技术给B企业,B企业卖了10万件,每件给A企业10块技术使用费,一共100万。因为出租技术不是A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这100万计进其他业务收入。

(2)按年对该项专利技术进行摊销并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 000

贷:累计摊销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000

你把这一步(2)写成两个分录:

a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 000

贷:累计摊销 500 000

这一步a的意思是A企业出租技术给B企业,出租时间10年,一共500万,但是他不是以500万块钱的价格给B企业,B企业没有给500万给A企业的,这个500万不是银行存款,而是“该专利技术的账面余额”。因此A企业是没有收到B企业的钱的,之所以给B企业使用这个专利技术,是因为B企业许于A企业“承租方每销售一件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必须付给出租方10元专利技术使用费”这样一个好处。因此出租时间10年里面,每一年按年摊销这笔总额为500万的专利价值,每年摊销50万,记进其他业务成本里面。

b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 000

这5万是营业税,因为A企业收到了B企业给A企业的100万块钱(10万件技术商品。B企业要按每件10块钱的技术费向A企业支付技术使用费),而这5万块钱,则是A企业这100万块钱收入应该交给国家的税。因此是A企业交税。

2007年1月1日,A企业将一项技术专利出租给B企业使用,该项技术账面余额为500万元,摊销期限为10年,出租

合同约定:每销售一件由该专利生产的产品,就必须支付出租方10万元。

那销售了10万件产品,用10万件产品*每件10万元=1 000 000万元。

“会计”无形资产的报废,会计分录题: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报废时;借:营业外支出 300000

贷:无形资产 300000

一道财务会计题求解

觉得你的题目可能没说清楚

如果是第五年转销,那第五年就不用计提减值准备,因为要作为无形资产转销也就没有必要计提减值准备了。那你这减值准备就必须知道是哪一年计提的,这会影响到之后的摊销费用。也影响到会计分录。根据题目可以列出分录,但是金额无法准确算出。

每年

借:管理费用 50000

贷:累计摊销 5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15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00 之后的摊销是要扣除减值准备重新计算

转销那年:

借: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企业 *** 专利权,如何纳税?如何界定500万的标准?

一、企业 *** 专利权,可以免征营业税。1、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 *** 、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纳税人的技术 *** 、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应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主管地方税务局要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 *** 、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把 *** 费的部分给发明专利的员工,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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