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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外专利申请管理(厦门知识产权专利申请)

外国申请专利如何申请和要注意什么?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获得审批的,专利申请人拥有专利权,而专利的保护紧限于我国境内,如果想在国外也受保护的,外国申请专利如何申请和要注意什么?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外国申请专利如何申请和要注意什么一、外国专利如何申请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外国专利,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之一次提出申请后(在先申请),在一定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限期: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同一申请人可就其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认为是与之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为外国专利做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二、申请外国专利要注意什么事项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直接申请外国专利。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若原中国专利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则在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3、若申请人委托专利 *** 机构申请外国专利,更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三、外国专利申请途径有哪些在外国申请专利有以下两种途径: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外国专利(一)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之一次提出申请后(在先申请),在一定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限期: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同一申请人可就其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认为是与之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为外国专利做出决定。一旦专利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二)注意事项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直接申请外国专利。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若原中国专利申请已超过优先权期限但尚未公开,则在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3、若申请人委托专利 *** 机构申请外国专利,更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一)申请人可获得的好处1、申请人可在最迟时间提出申请。由于PCT申请可用本国文字(中文)提交,因此,申请人可在优先权期限的最后一刻提出申请。2、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9个月左右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左右获得一份检索报告。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获得一份检索报告。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的话)。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本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话),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3、与直接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相比较,PCT申请可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推迟8个月或18个月,这对于那些尚未做好准备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此外,缴纳国家阶段的费用的时间也相应推迟8个月或18个月。(二)注意事项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2、申请人可通PCT途径同时申请中国和外国专利。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之一次申请即提出PCT国际申请的,该申请的指定国应包括中国。3、若申请人有意委托我公司办理PCT专利申请的,更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前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厦门市专利保护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专利保护,保障专利权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专利及专利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厦门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专利管理机关)负责本市专利保护行政管理工作。

科技、经贸、工商、公安、技术监督、海关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专利保护工作。第二章 专利管理第四条 专利权人或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专利权人或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在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时,应当同时标明专利种类。第五条 专利权人或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有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专利广告。发布专利广告时,应提供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或其授权的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专利证明文件,对未提供专利证明文件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 *** 、 *** 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涉及专利的广告应当标明专利种类和专利号。第六条 专利权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举办专利展览会、专利信息发布会等专利推广、交易活动时,应向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第七条 下列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 *** 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 *** 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项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 *** 直接获得的产品。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不得故意为他人侵犯专利权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行为提供条件。第九条 对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第十条 对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凭有效专利文件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实施保护。专利权已向海关备案的,可凭备案证书向海关申请保护;专利权未向海关备案的,可在申请保护的同时向海关申请备案。第十一条 鼓励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拥有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应当建立专利档案,加强专利产权管理。第十二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对涉及国有专利资产产权变动的,应当依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第三章 专利纠纷的处理第十三条 对下列专利纠纷,当事人无仲裁协议的,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专利侵权纠纷;

(二)有关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实施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

(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纠纷;

(四)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五)职务发明人、设计人奖酬纠纷;

(六)专利申请权 *** 合同、专利权 *** 合同以及其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七)其他专利纠纷。第十四条 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和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根据;

(三)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并且任何一方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属于专利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及受理事项。第十五条 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请求人应当提交请求书。专利管理机关应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决定立案的,应当同时书面通知被请求人。第十六条 专利纠纷立案后,被请求人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撤销专利权,或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应在收到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或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专利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中止处理。专利管理机关应作出是否中止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厦门市人民 *** 关于颁布《厦门市专利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之一条 为有利于识别专利产品,打击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厦门市专利管理局为厦门市的中国专利产品(以下简称专利产品)认定部门。第三条 专利权人或经合法许可的专利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出口经营者,均可依照本规定向厦门市专利管理局申请专利产品认定。第四条 对申请专利产品认定,采取一专利一申请原则;对于一件产品,包含几项专利的,可以就其中一项提出申请。第五条 申请专利产品认定应向厦门市专利管理局领取和填报《专利产品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及物品:

(一)申请人身份资格证明;

(二)专利证书、年费交纳凭证、专利文件;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四)专利产品实物或者反映其特征的图纸、照片或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五)必要时应提交其它有关的材料或者物品。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专利产品,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发给认定证书和标记:

(一)产品具备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二)专利权有效;

(三)生产、销售或进出口者是该专利的合法实施者。

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应在接到全部申请材料、物品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认定工作。第七条 专利产品认定证书及标记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统一 *** 。第八条 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应对认定的专利产品及其生产、销售、进出口者登记备案。第九条 持有认定证书和标记的权利人可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认定标记,或标以“中国专利产品,厦门市专利管理局认定”的字样。第十条 专利产品认定证书实行年度审查制。权利人在专利有效期内,凭交纳当年专利年费的证明到厦门市专利管理局办理年审手续,否则专利产品认定证书视为作废,权利人必须停止使用认定标记及有关字样。

专利权终止之日起,必须停止使用认定标记及有关字样,该专利产品认定证书也同时作废。第十一条 持有认定证书和标记的权利人必须将该专利权的撤销、无效、终止、 *** 等变动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厦门市专利管理局。第十二条 持有认定证书和标记的权利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收回认定证书和标记,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将标记使用在未经确认的产品上;

(二)将标记使用在非专利产品上;

(三)将标记或证书 *** 给他人使用的;

(四)超过认定登记有效期继续使用的;

(五)其他不符合使用标记、证书情况的。第十三条 对擅自印制、销售、使用认定证书和标记的,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依法处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专利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厦门注册国际商标和申请专利 *** 有资助吗

一直来,我国 *** 都在引导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其战略主要以鼓励企业运用商标走出去,建立国际化自主品牌,企业实现多元

化,真正走向国际。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随着企业品牌的创建和推广,其价值不断提高,把商标进行注册,才能保证未来的

长足发展。一个地区 *** 部门对品牌的补助政策,也能极大的促进地区著名、驰名商标的不断壮大发展!

那么,在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 *** 会有资助吗?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资助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凯德盟知识产

权)就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资助补贴标准

1、国外专利申请: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 澳大利亚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5万元;在其他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

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2万元。同一项发明创造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

2、国际商标注册: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商标注册的,每件国际注册商标资助1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不超

过5万元。

二、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纳入资助范围的费用:

境外商标管理机构收取的商标注册、登记和审核等费用,不包括商标 *** 机构收取的 *** 费。

三、厦门申请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1、支出凭证(指银行付款回单或银行对账单,须盖有银行业务专用章);

2、收款人收款凭证(境内指收款人开具的发票,境外指收款人开具的收据);

3、签定的合同(指商标注册服务合同或报价单);

4、境外商标管理机构签发的受理文件或取得的商标所有权证书)。

厦门专利申请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专利 *** 包括:申请中的专利, *** 申请权,由受让人继续进行申请程序,审核通过后获得授权,成为专利权人;已经授权的专利,直接 *** 拥有的专利权。

无论哪种权利的 *** ,都需要经过 *** 方和受让方协商同意,才能进行后续的 *** 手续(此处不涉及因权利纠纷导致的 *** )

前期工作做好以后,即可开始办理 *** 手续:

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 *** 人和受让人信息。

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 *** 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 *** 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 *** 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将上述两份文件邮寄,或者面交至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位于地方的代办处。

4、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 手续的办理比较简单,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 *** 机构。

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告知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由 *** 人变更为受让人),双方也可以通过专利局网站查询到变更结果,表明 *** 成功。如果双方想要通过文件来证明,可以请求专利局办理一个专利登记簿副本,上面会详细记载该专利的法律状态。

在厦门怎样申请专利啊?到哪办理啊!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专利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由于申请专利事务是一项繁杂的法律事务,一般人不容易完成这项任务,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 *** 人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有关申请事务。委托专利 *** 机构的 *** 人申请专利和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并按有关专利 *** 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 服务费。

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以直接面交专利局,也可以挂号邮寄专利局,还可以委托 *** 机构 *** 人办理。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按照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有关费用。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 *** 机构转缴。

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即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注明其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其他事项。

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几个步骤,厦门专利申请 *** 告诉您

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 *** 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国外专利应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国际申请的,可以通过下列两种途径申请:(1)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然后在1年内要求优先权到国外申请。(该国与中国有优先权协定)(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通过PCT申请。关于专利 *** ,《专利法》第十八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 *** 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 *** 机构办理。专利 *** 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 *** 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 *** 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 *** 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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