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专利打压国产品牌(有专利的品牌)
前辈们,能否帮我找一些关于知识产权滥用的案例,先感谢了
知识产权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知识具有公用性,在由知识产品创造者享有的同时,社会公众对之也有合法的利益,可以共享知识。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又具有私权的属性,是知识产品创造者的个人劳动的产物。保护知识产权是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保障。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但是,如果滥用这种专有权,就会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使其成为一种非法的垄断权。自20世纪70年代始,发达国家相继进入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时代,垄断形式发生了变化,即由国家垄断变为知识垄断。这种变化导致了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产生,并对我国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成为我国 *** 和外向型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
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
知识产权滥用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行使其权利时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或者正当的界限,导致对该权利的不正当利用,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这在掌握着核心技术以及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跨国公司上表现更为明显。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他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比较优势,把知识产权作为垄断的手段来限制我国民族企业,损害我国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愈演愈烈。
滥用知识产权挤压我国民族企业
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二十多年来,不遗余力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我国 *** 的保护力度也不断加强,跨国公司在华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谓日渐完善。随着我国逐步融入世界经济,跨国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对我国形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专利技术限制机制等相继启动。前者更多地以环境保护为由提高产品进口的门槛,后者则是知识产权滥用的最新体现。
入世以来,跨国公司的知识垄断行为已经给我国的民族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中国产品成本低、价格便宜,质量也不错,但技术研发能力弱,核心技术大多依靠进口。由此,跨国公司以“技术牌”应对我国的“价格战”,以技术占领我国市场成为了一种策略。如2002年的 DVD 事件,国外DVD厂家联合起来,把专利绑在一起形成专利池,然后形成标准,向我国 DVD 生产企业索赔高额专利费。而这些企业制定的标准我国企业必须执行,因为这种标准已形成了市场垄断。其后,彩电、电池、数码相机等产业因知识产权而起的贸易纠纷此起彼伏,使我国众多企业和行业蒙受重大损失。
有的跨国公司还利用对各种知识产权 (如专利技术) 的专有权,通过订立不平等的协议给我国企业种种束缚,实现其限制竞争的目的。如在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附加限制竞争的条款,实质是用合同这样的合法形式达到限制竞争的非法目的,来维持既有优势或谋求进一步的垄断地位。
在我国市场套取超额利润以损害我国消费者利益
跨国公司在没有竞争对手时,利用专利与技术产品对我国实行价格歧视。如微软在视窗系列中对我国采取的歧视性的超高定价行为,微软中文版 Windows98 在我国的售价是 1998 元,在美国仅为 109 美元。据保守估计,我国一年的计算机销售量是200万台,以100万台新出售的品牌机捆绑销售Windows98计算,与在美国的差价就达10亿元人民币。这就是说;一年中我国消费者因为微软的差别价格要多支出10亿人民币。
在出现竞争对手时,压低价格打击对手。微软公司为了剿灭我国国产软件WPS97,在WPS97发布前夕,匆忙推出97元超低价格的word97版本。不管word97的低价,还是Windows98的高价,其目的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利用知识产权行使市场垄断,谋取超额利润。
凭借知识产权控制我国企业甚至行业
目前,跨国公司还通过控股的方式并购我国企业,扩大规模和实力,控制行业甚至形成垄断。如柯达公司并购除乐凯公司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内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厂家,迅速形成市场优势地位。目前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都规定,如果跨国公司通过并购进入本国市场,会破坏本国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时,就要受到反垄断法的干预。但在我国,这种做法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尚没有可以制约的法规。
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对我国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我国出口
2000年,我国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影响出口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达17.6亿美元,50%的企业因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被迫增加成本,25%的企业因此而增加了经营风险。2001年,因不符合国外环保标准而受阻的中国出口商品价值已超过100亿美元。加入WTO后,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的影响更加严重。据商务部科技司调查,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高达170亿美元。食品土畜产品出口受到的损失最为严重,近90%的企业受限,损失达90亿美元,仅欧盟禁止中国动物源性产品进口一案就涉及我国企业94家,劳动力近5万人,农户十几万家,贸易金额达6.23亿美元。
对外支付的专利费持续增加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面对我国企业的日益壮大,跨国公司更加注重有计划、有目的地利用专利与技术标准等知识权利在我国跑马圈地,特别是根据我国的各个5年规划,提前大量申请相关专利。尽管我国已开始重视技术开发与专利的注册,但是,科技不可能实现一日千里的发展,短期内很多领域还是难以和跨国公司抗衡。于是,我国企业每年不得不花巨资购买外国的专利使用权;即使如此,每年还是有不少的企业触雷而受到侵权的指控,在无奈中蒙受重大的损失。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2000年-2002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持续走高,远远高于外方支付给我国的费用。在 2002年的收支表中,这项费用的逆差接近30亿美元。
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被削弱
我国企业在没有硝烟的知识产权大战中很被动。我国在高科技方面的专利申请数量原本就很少,再加上许多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外国企业经常先下手为强在我国申请专利,然后利用得到批准的专利来限制我国企业与之竞争,我国的相关法律或无动于衷或表现无奈。权利没有制约,必定导致滥用。当我国企业按部就班地自主研发产品时,却莫名其妙地被告知已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而为了继续我们的发展,不得不花大量的资金购买外国的专利使用权,从而大大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面对跨国公司利用他们所掌握的知识产权优势形成对我们民族产业的不公平竞争,应把这个问题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中,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考虑和安排。
破解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滥用与垄断的对策
面对跨国公司纷纷利用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对我国企业进行的围剿,面对外国企业利用国际规则频频发起的专利冲击,我们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将会在未来的国际科技和经济竞争中陷入更加被动的地位。可以说,如何规范知识产权的权利行使,限制权利的滥用,成为我国 *** 和企业对抗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垄断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国尽快出台《反垄断法》,限制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所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确定其合理范围。当滥用知识产权形成市场垄断,产生很大危害性时,必然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很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避免这种危害,如美国《反托拉斯法》明确表示,如果企业要联合制定标准,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经过审查才能合法。在欧盟、韩国、台湾,微软公司就曾经因为滥用支配地位被起诉。
我国经济正在全面融入全球市场,必须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保护我们的民族企业。比如,思科的路由器已经占有80%的市场,而且一直以这种优势地位实施高价策略,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但是我国至今没有法律可以制约。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结合我国国情,尽早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在《反垄断法》中设置专门的条款规定有关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这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比较全面、具体地阐述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合理平衡知识产权交易的各方当事人 (开发者、生产者、消费者等) 之间的利益,做到既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发挥鼓励创新、竞争的作用,又切实照顾到限制竞争的合理需要,防范合法垄断权被不正当地滥用,使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平竞争秩序不至于受到破坏。
利用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反制知识产权滥用
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是一把双刃剑,跨国公司可以用来保护其知识产权,我们也可以利用其来反制知识产权垄断。对国内企业来说,一旦遭遇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不应退让隐忍,而是应该“以牙还牙”,具备足够的抗争意识,这样才能取得自己应有的利益。我国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应对上还是不够成熟,据统计,2002 年美国针对我国企业展开的8起知识产权调查中,国内应诉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企业面对不当指控时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应诉,不畏惧专利纠纷,采用独立或联盟的方式,利用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及相关规则为自己争取合法权利。
实际上,在 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 TRIPS 协议) 中即规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保证国民待遇、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功德、公众健康等原则,第8条2款就明确规定:“为了防止权利所有人滥用知识产权,或者采用不合理地限制贸易或对技术的国际 *** 有不利影响的做法,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但以这些措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为限。”这赋予成员国“可以根据成员国自身的实际,对有关限制竞争的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控制”的权利。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却对此没有给予相当的重视,导致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缺乏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的限制性规定。所以,我们应当研究国际相关公约,利用国际惯例和准则去考虑如何限制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滥用。
重视自主研发,提高创新能力
归根结底,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才是能从根本上解决困境的关键因素。在支持企业发展的诸因素中,核心技术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企业单纯靠从外部引进技术,是不可能长期发展的,只有集中力量开发和改进核心技术,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而技术创新需要有坚实的科研成果、需要有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而这些都需要长期积累。国内企业应更加重视技术研发,加大投入,在人才、资金和设施上以更加有效的方式支持必要的基础研究和技术研究,也可以走联合开发的道路,努力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行业的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这才是抗衡、超越跨国公司,破解他们知识产权垄断的根本出路。比如汽车产业,由于奇瑞、吉利、哈飞等企业自主开发的努力,使得跨国公司感受到了来自我国企业的压力,不得不加快对华技术转移的速度。
重视“二次技术”的开发。在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的辅助技术,称为“二次技术”。日本在发展初期也遭遇到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限制。日本企业在得到核心技术时,对这项技术再进行深入的研究开发,开发出“二次技术”来申请专利,即“第二次专利”。如此一来,二次技术是在新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的结果,不但开发成本低,而且比之一次技术更先进和更具有经济价值。根据规定,“第二次专利”投入生产时,须经之一次专利权的许可。所以,日本企业采取交叉许可的方式:你同意我使用之一次技术,我同意你使用第二次技术。日本的这种做法很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及时把握各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可以由商务部、海关、工商局、统计局等共同建立专门部门,对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的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分析,主动、长期、动态地为企业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让企业了解其它跨国公司最新的知识产权战略,在积极利用的同时规避冲突、寻求创新,提高国内企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 采取措施,推动跨国公司本土化
本土化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促使跨国公司植根东道国,为东道国服务,并推动东道国全面发展。作为东道国 *** ,应因势利导,推动跨国公司本土化,使其成为本土公司,这也是化解垄断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澳大利亚 *** 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澳大利亚利用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权,对跨国公司提出了信息技术和电子通信领域的“伙伴开发计划”,促使跨国公司增加在澳大利亚的研发投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实际上,我国市场的规模比澳大利亚大得多, *** 在推动跨国公司本土化方面应有更大的作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人力资源本土化。目前国内的跨国企业似乎正处在人力资源本土化的 *** 阶段。 *** 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快这一本土化进程,比如采取改革人事体制、完善人才市场等措施,鼓励跨国公司通过完备、有效的培训体制开发国内人才。
研发中心本土化。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公司更加重视产品研究开发的本土化,纷纷在中国投资建立研究开发中心。 *** 鼓励跨国公司在境内建立研发中心是至关重要的,是改变过去以市场换技术吸收外资 *** 的一项重要举措。
配套国产化。通过国产化培育民族产业,进而推动我国产业升级,也是化解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垄断的一种途径。比如摩托罗拉把配套产品国产化作为在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实施本地采购策略,促进了我国相关行业企业的管理与技术进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在知识产权发展相对落后的背景下,我国要保护知识产权,更要防范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滥用。我国应立足国情,遵守和利用知识产权制度,采取完善法律等多种措施,限制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给予在知识产权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内企业以更多保护,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
求一个国际贸易中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
日本丰田与吉利:一场不可能赢的诉讼
丰田和吉利的商标争端其实是中国汽车行业知识产权诉讼危机的肇始,这是汽车领域之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吉利是中国之一家生产轿车的民营企业,正是从这里开始,中国汽车产业拉开了“知识产权本土保卫战争”的序幕。
2002年12月,丰田公司以“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侵权”为由提起对吉利的诉讼,将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一并告上法庭,称吉利侵害了丰田公司的知识产权。
丰田称,从2000年5月份开始,吉利汽车公司在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前盖、轮胎、方向盘、车辆后备箱等显著位置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同时,日本丰田还认为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在对外广告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使用丰田8A发动机”的宣传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丰田根据吉利在被起诉时23200辆的销量和1%的利润率,算出吉利应赔偿1392万元,加上律师费等总计索赔1407万元,要求吉利赔偿人民币1400万元。
吉利适时地召开了一个“保护民族知识产权座谈会”,扛出民族大旗,声明“吉利集团要为中国汽车业争口气”,使自己的高大形象立刻光芒四射,李书福顿时成为民族英雄的化身,激起了全国人民保护民族工业的爱国热情。
还有媒体认为,“对于急于完全占领中国市场的跨国汽车巨头来说,今天还弱小的吉利、奇瑞等本土企业是阻碍他们蚕食中国市场的绊脚石。情急之余,知识产权成为外方汽车企业打压国产汽车企业的筹码。醉翁之意不在酒,跨国巨头独霸中国车市的野心昭然若揭”。
在有中国著名法律界人士参加的专业鉴定会上,众专家经过仔细推敲和对比,作出了“吉利美日汽车商标和丰田商标不可能被消费者混淆”的有公信力的结论。这个结论一出,丰田立刻感觉到没有了胜诉的把握,于是在8月份的之一次开庭中,丰田让步称只要吉利停止使用疑似侵权的商标和宣传用语,丰田就撤回诉讼并放弃全部索赔。
2003年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丰田的诉讼请求。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汽车属高价商品,消费者一般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会购买,因此,他们对不同品牌的汽车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将原告的丰田图形注册商标与吉利公司所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进行隔离观察比对,凭借上述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能够判断出二者在整体视觉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相关公众不会将二者混淆或误认,也不会产生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利的联想。因此法院判决,吉利公司使用美日图形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吉利公司在对涉案美日汽车进行宣传时使用‘丰田’及‘TOYOTA’文字及‘丰田动力动心价格’、‘搭载日本TOYOTA8AFE四缸电喷发动机’字样,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使用‘丰田汽车公司生产’字样,带有一定的夸大成分,但尚未达到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对产品的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程度,相关公众不会误认美日汽车发动机系日本本土制造,且8A发动机的技术实际来源于丰田株式会社,该行为不会对丰田汽车的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吉利公司的上述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至此,丰田对吉利的诉讼以失败告终,这为中国汽车行业外国企业在社会舆论上的整体失败奠定了基调,成为跨国汽车企业打着知识产权大旗无理危害民族汽车品牌的铁证。
专利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竞争力将以无形资产致胜
世界上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愿意将中国称为"世界工厂",而无论是中国的工业企业还是科技型企业,很显然都不愿意只扮演单纯的"产品制造者"的角色。事实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不得不面临一个全新的竞争环境,既全球的企业竞争已不仅停留在有形资产的竞争,品牌无形资产正在成为左右企业生死存亡的胜负手。
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推出了香港H股企业竞争力指数排名,前10位企业主要集中寡头垄断(包括行政垄断)行业及电子通信行业,占整体的70%,大部分企业的总部都设在北京及深圳。竞争力指数包括多项因素,如销售收入、净资产、全员劳动效率、净资产利润率及净利润等。对内地在香港上市的77家H股企业进行的竞争力指数排名中,国内工控行业的领导品牌之一深圳研祥智能占据了第9的位置,这无疑让人更清晰的看到中国企业不断提升品牌无形资产、向高增值业务进军的决心和努力。
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演进向我们发出新的信号,那就是如今全球市场已经进入品牌无形资产竞争的崭新时代,品牌的无形资产在当今市场营销和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美国著名品牌策略专家莱瑞·莱特的观点生动的诠释了这一趋势:"拥有市场比拥有工厂更重要,而拥有市场的唯一办法就是拥有占市场主导地位的、以无形资产为核心的品牌。"。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有形的资产是有限的,无形的资产是无限的。美国《商业周刊》去年11月公布的2003年全球200个品牌价值排行榜上,可口可乐以高达704.5亿美元的品牌价值名列榜首,这其中雄厚的无形资产自然功不可没。难怪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即使现在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财产烧净,也能凭着这块牌子再次称霸世界---这就是无形资产的威力。这样的竞争自信和优势同样体现在其他国际型品牌上,例如世界上著名的美国微软公司,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比例为70%对30%。在国内,积极布局国际化战略的海尔集团同样重视对自身无形资产的不断提升和打造,近年来始终保持每天申请一项专利的速度,站在国内列形资产拥有量的前列。而在近几年发展迅速的工控行业中,此次能够进入香港H股企业竞争力指数排名前10名,深圳研祥智能科技公司同样笃信企业竞争决胜无形资产的理念。
世界经济发展瞬息万变,机会与挑战无时无刻不考验着每个企业敏感的神经,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坚信,无形资产将成为品牌竞争致胜的关键。
一个品牌没有自身的核心价值,无法依靠自身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品牌推广、服务体系等因素打造和提升自身的无形资产,那么这个品牌势必逐渐失去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格。这样的市场发展规律在技术型产业体现的尤为明显。事实证明,在某一行业中,谁能在技术创新方面领先,谁的无形资产更有优势,谁就将在最终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很显然,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是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意义的企业。
研祥智能的崛起与整体市场的良性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为专用计算机系统,EIP(Embedded Intelligent Platform)可嵌入各种产品、装置或大型系统之内,并为后者提供一系列特定功能。因此EIP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控制、商业金融、通讯 *** 、电子产品、医疗等多个领域。应用范围的广泛造就了一个前景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日常生活及工作不断向高科技及计算机化发展,EIP产品的应用范围也将会更加宽广-----据IDC预测,国际EIP市场规模年增长率将达15%,而中国EIP市场年增长幅度则远远超过国际市场达20-30%。值得关注的是,伴随着这一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内厂商逐渐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根据CCID
无形资产由多种因素构成,在同行业的无形资产之争中,研祥智能显然已经悄然领先。品牌上,研祥智能是国内更大的嵌入式智能平台(EIP)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市场中,紧跟英特尔、摩托罗拉和台湾研华之后的成为了第四大EIP生产厂商;市场占有率上,通过多年的精耕细作与不断努力,研祥智能已经成为了国产厂商的急先锋,占据了约为6%的市场份额;产品方面,技术实力雄厚的研祥智能不仅始终扮演着行业概念领导者的角色,同时还一直将质量作为公司发展的头等大事,这使得研祥公司生产的产品不仅获得了用户的广泛认可,还屡次在各种社会评选中获奖;不仅如此,研祥还通过完善服务的方式提高自身品牌的诚信价值,在工控行业市场实现了全国联保和24小时响应服务,成为了行业内优秀服务的典范。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研祥还荣获了工控行业"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称号;从发展潜力来看,自93年进入市场以来,研祥销售收入每年始终保持着以30%左右的比例不断攀升,公司预计2004-2005年
拥有无形资产优势的企业将在新一轮市场洗牌中占据先机---这已经是全球市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而对研祥智能这样的企业来说,对自身无形资产的不断提升,将使他们在企业竞争的决战中更迅速的脱颖而出。
美国专利一松口,7家中国药企市值损失1177亿,究竟是为何?
这是因为疫情疫苗的原因,所以国内很多家制药厂都受到了牵连,让他们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为什么美国议员卢比奥要攻击华为公司是“专利流氓"?
博取眼球,增加他自己的知名度,符合美国国内反华派的要求。。。他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罢了,在美国,白人拥有的权利比其他种族的要多很多。。。
众所周知,国人都想中国制造能过渡到中国创造,问问,期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有哪些?
一、引言
南非世界杯战场的硝烟虽已退去,但由此引发的“中国制造”话题却余温未了。虽然中国男足缺席了本次世界杯,但是“中国制造”却没有缺席。从专供此次世界杯的足球“普天同庆”、球迷专用喇叭“呜呜祖拉”,到手机链、钥匙扣、国旗、荧光棒、帽子、墨镜、望远镜等,中国元素无处不在。但是。这些“中国制造”绝大多数却无法让人“骄傲”。响彻全球的喇叭“呜呜祖啦”,90%产自中国的浙江和广东两省,在南非世界杯赛场上的零售价比出厂价翻了30倍,但正是这种能在世界杯赛场上发出震耳欲聋响声、乃至震惊全球的小玩意儿,其工厂利润却不足5‰不极积是“鸣鸣祖啦”,在整个南非世界杯赛场内外,无处不在闪耀着“中国制造”的身影。我们不禁想问,世界杯有多少球迷用品是中国制造?巨额利润都被谁赚走了?世界杯结束后的“中国制造”将往何处走?
二、“中国制造”现状分析
“中国制造”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词汇,但究竟什么是“中国制造”呢? *** 上查询“中国制造”的定义,结果如下:英文翻译为Made inChina,一般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陆地区(不合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制造的商品所使用的原产地标签,老百姓通常称之为“国产”。
加入WTO。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始建立和完善。但在践行了这样一个国际商业“游戏规则”后,以往“中国制造”缺乏自主创新的后遗症开始显现,中国企业在走出国门的途中撞上了国外企业早已设置好的重重知识产权壁垒。
以中国的手机制造业为例:2006年,诺基亚公司将深圳天时达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诺基亚公司诉称,其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了手机、手机前盖、手机背盖这3项外观设计专利,天时达套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的A317型号手机却使用了诺基亚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天时达公司当时坚定地认为并没有侵权,因为天时达公司在产品推出上一直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理念,所有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都是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这个轰动一时、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中国手机外观侵权之一案”,双方在法庭上的辩论如火如茶,法庭外的争论显然更为炽热。对于诺基亚公司选择对对时达提起诉讼的原因,已不单单停留在技术层面,甚至上升到民族品牌与洋品牌对垒的高度。很多人认为,诺基亚公司的行为不过是洋品牌在中国市场想获取更大的利润,利用“专利失棒”,进一步挤压国产手机生存空间,打击民族品牌罢了。不过,面对世界手机巨头的诉讼,天时达公司的负责人还是不禁道出了作为国产手机企业的无奈,“如今国内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时,不得不面对很多外国知名企业的专利壁垒。毕竟人家做了那么多年,在经验、技术上都处于领先。”
上述案例并非罕见。根据海关总署发布中国对外贸易情况显示,入世后。中国海关每年查获的职权案件数量以30%左右的幅度增长。而商务部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各类进出口企业中拥有自主商标的不到20%,全国自主品牌出口占出口总量不足10%。以纺织业为例,我国是纺织品出口大国,但50%的服装为来料加工,30%以上由进口商提供商标、款式、纸样,进行来图来样加工,自主品牌只占10%左右。
由此看出。中国虽然是世界制造业大国,但国内品牌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自主品牌少。出口利润低,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与国际品牌相比,中国制造业存在巨大差距。以NIKE为例,在国际体育用品营销市场上,耐克(NIKE)一直深受各国青年人追捧,但事实上,1'4IKE从未自己生产过一件产品,他们经营的是品牌理念。
经济学家郎成平曾分析认为,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往往用最廉价的人力成本为多数设计大国创造利润。实际上,熟悉中国加工贸易的人都知道,由于许多国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含量高、专利多,这就导致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每年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为他人贴牌代工,利润微乎其微。中国是世界之一人口大国,但是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尚未转化为智力资源。中国还是世界制造业大国,有近200类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之一,但产业优势并不明显。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在于廉价的劳动力,更大的差距在于缺乏创新能力,体现为缺乏核心技术的专利和国际知名品牌。虽然我国专利申请量已经高居世界之一,但是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却仅有几千家,仅占约万分之三,而一些国外跨国公司目前拥有有效专利数万件。
不仅如此,我国专利中最能体现技术创新性的发明专利所占比例很低,其中大多还是外围专利或改进专利,基础专利太少,导致我国企业每年都要向国外企业支付高昂的许可费。我国的商标情况亦是如此,虽然国内商标注册数量一直攀井,但是我国企业拥有的自主国际驰名商标极少。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还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都存在问题。尤其对于企业而吉,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与控制方面,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以至于我国企业在国际经济竞争中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
在无法靠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获取利润的情况下。绝大部分中国企业的利润来源于压榨劳动力成本,1人在高压环境下工作,这往往就是产生劳资纠纷的原因,本田 *** 事件和富士康跳楼事件就是更好不过的例子。而中国出口的产品又往往依靠国家财政补贴,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差。这又为西方国家反倾销、反补贴留下了口实。
正如国家专利机构专家所说,“中国制造急需转型为中国创造,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地走出去。”
三、“中国制造”的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性资源和市场的激烈争夺,以及国际性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提高、技术性贸易壁垒全面取代关税壁垒等等,都对“中国制造”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中国制造”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时代背景和法律环境已经截然不同。
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跨国企业驰骋国际市场的主要武器和核心竞争力,几
乎每个跨国公司都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数以万计的专利、数以万计的注册商标以及大量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回头看看“中国制造”,中国相关企业和组织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才和资源储备,处境十分被动。对于“中国制造”而言。知识产权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扫盲”阶段,全面提升“中国制造”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已迫在眉睫。
2.完成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西。
(1)循序渐进。注重企业专利技术的:次创新。“中国制造”的自主创新道路选择,首先要充分考虑国家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逐步有序地推进,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一般而言,自主创新有三种途径,其中,原始创新的创新难度更大、风险更大、周期最长;其次是集成创新;最后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应将战略重点放在搞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上,这种创新风险相对小、见效快。在这一点上,中国企业应该充分借鉴日本企业的相关经验,对于引进的先进技术要投入充足的消化吸收资金,要对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充分研究。创造出更为先进的创新技术,从而达到行业的领先水平,使二次创新的技术成为企业的自有知识产权。
(2)分工协作,创建一整套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金融、人才和法律制度体系来扶持企业自主创新。
就 *** 角度而言,要创造更好的产业环境,使得技术可以顺畅地跨过应用关,顺利与产业相衔接;要引导企业科学地选择战略性的新兴产业;通过政策优惠、项目补贴等鼓励企业做一些长远的事。
一方面, *** 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要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要搭建自主创新成果展示和交易的平台,积极推动自主创新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另一方面,更需要企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参与或主导产品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时。多与国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3.勇于向知识产权壁垒“亮剑”。那些享誉全球的跨国企业屡屡把专利的矛头指向中国企业,一方面说明“中国制造”的确在自主知识产权上存在缺失,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制造”对于国外企业的巨大市场威胁。不过。面对知识产权诉讼,对于“中国制造”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官司的胜负,如何占领市场才是关键。输了官司,却赢得了市场,应是中国企业面对知识产权壁垒的一种有效手段。中国企业必须认真对待,在引入知识产权时进行防范,纠纷争讼发生后积极回应。
四、结束语
现实告诉我们,“中国制造”因为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只能处在世界产业链低端,以自已的苦力给人家打工,既耗费了我们本就有限的能源资源,还在一定程度上污染了我们的环境,工人更是特出了高强度的劳动,有的甚至付出身体健康的代价,但最终只是分得价值链上最微薄的部分。当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南非世界杯上,一些拥有自主技术和品牌的中国企业已经给“中国制造”作出了榜样,但他们在国外大公司映照下单薄的身板和寂寥的身影时刻提醒我们,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虽任重而道远,但必须即时启程、日夜兼行。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